报名咨询热线:

0551-6712 6448

校园动态
咨询报名

刘老师

手机:189 1965 3998

电话:0551-6712 6448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磨店职教城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新闻
安徽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10:26:52 作者:管理员

根据已发布《安徽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认定范围对象为在我省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从今年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教育厅提醒,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内,省内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间和要求,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负责安排。申请人需留意本人拟报名的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扫码关注我们

报名咨询热线

0551-6712 6448

手机:189 1965 3998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磨店职教城(具体公交路线咨询招办老师)